问:自古就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现在又出现了同性恋,甚至还要给同性生活在一起的人发结婚证,这是不是笑话! 答:这就是笑话,可是就有这么一群这样的人就是要将这样的笑话当成现实让人们承认它。虽然有些国家趋于安定的考虑,为他们颁发结婚证,他们也为此而发狂,其实都是哄小孩子的游戏,给他们发证和不发证又有什么关系,甚至为他们叫了好,就连美国总统都拍了巴掌,这就能纠正了人们自古以来的伦理纲常嘛。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当面抬举他,背后吐唾沫他知道嘛!父母亲友为他蒙羞、担忧,他们明白嘛!当与人交往时,吃尽他人白眼,他们能一一地解释表白嘛!正常人体验晚辈绕膝天伦之乐时,他们却只能是在不伦不类的臊窝中干靠么! 问:可是在外国,这样的人非常多,甚至形成了一股潮流势力,上街游行争取平等,最后争取到了应有的权力,承认了他们婚姻,不再让人们歧视他们。 答:不是这样的人很多,更不会成为社会的主流,绝对永远是占极少数。不是他们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力和尊严,实在是这些人已经到了天不怕、地不怕、不顾廉耻、无赖到了极点,基于当前的文明,对这样的人又不能杀,又难以定罪不能惩罚,顶头腥臊到处乱跑、乱闹,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是给他们发个证,定个条算了,比打杀、判刑省心多了。但大部分人的认识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只是他们掩耳盗铃地自我满足罢了。社会也落个安定,政府也落个消停。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因果是永恒存在的,谁也改变不了的,这些人自有因果的回报,到时就会自知的。 问:我不明白,外国为同性恋人争取到了允许结婚的权力后,纷纷点赞时,我国人们甚至是社会名流们没有一点反映,都说我国人民没有社会责任心,没有爱心,落后于西方,是这样嘛? 答:这就是文明礼仪文化不同造成的。自古以来我国奉行的就是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的人性文化,中华文化的精髓就是一个“和”字,身内之和的中医文化、武林文化,人人、社会之和的儒学文化,天人之和的道教文化等等。而西方所奉行的是以自我人权为基础的散沙文化,只要是没有破坏他人的利益,就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什么道德、廉耻、责任都顾不上了。我国虽然也有个人的自由,但是不能脱离天圆地方的“和”的精髓。实际上,我国人民也始终没有,也不好意思地触犯这个底线,正如弟子规中所讲的“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也就是说让自己的行为永远不出这个底线而让父母蒙受羞辱,给祖宗丢脸。而西方人没有这个概念,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差异,这是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可喜的是,西方被同性恋搞得沸沸扬扬,甚至法律都要为其让步的情况下,而我国的人们却仍然没有被西方的糟粕冲破底线,没有被西方的糟粕所左右,说明我们中华民族还是有希望的。 问:难道说我国就没有这种现象地一片清白嘛? 答:当然不是,不仅我们民众中有,就是动物们中都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只不过是动物之间只是一时的厮磨不能成行而已,而人是动物的最高阶段,同样也有这种现象存在,只不过是人们有能力让这种现象得以延续和成行,并从此中享受快感。而且是是男性居多,女性非常少甚至是没有。这是因为男性性欲大,理性少,而女性是理性大,性欲能够控制。人们对此种人也没有什么文雅的称谓,只是将这种人私下称之为“兔子”。又是因为这种人非常少,他们也不张扬,只是遇到了这种机遇会放纵一下而已,正常人就是遇到这样的机遇也会感到耻辱恶心而躲避,所以人们都是将这种人以精神有些不正常而对待之。也没有干涉与歧视一说。相处相遇了也只是心照不宣而已。同性恋是外来词。我国这些人们近期遇到了这个名词也兴奋了起来,蠢蠢欲动地认为有了洋遮羞布,自己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上讲台了,其实都是些腥臊的跳蚤小丑,想把中华大地搅混,真是可耻的败类。就是因为这些腥臊小丑兴不起大浪,所以才说我们国家的精神风貌还是清白的。 问:要这么说,我国的同性恋者们太没有人权自由了。 答:在我们的生活氛围中,根本就没有同性恋的概念,所以说谈不上对同性恋的如何,除非是他自己在公共场合中自我标榜是同性恋者会遭来白眼和唾骂外,没有人会关注这样的人。这就不同于西方国家,很早以前社会就对同性恋就绷紧了心弦,如果是两个异性人开房,没有人关注,如果两个同性人开房,立刻会惹来警惕的目光,已经就有了很强烈的对立面了,所以发展到现在的畸形社会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我国至今是两个同性人开房,仍然是没有人关注,更没有人往同性恋上想而有反映,所以根本就谈不上什么人权与歧视的问题,完全是那么腥臊小丑们的自虐、自贬行为。是他们自己糟蹋自己、自己看不起自己,自己没有社会自信,所以才贼喊捉贼地搞人权,其实是他们自己在演独角戏。 问:那么我试问一下,假如我们当中,有同性的人住在一起生活,我们能尊重他们嘛? 答:还是那句话,在我们生活当中,没有同性恋的概念,就是看到了同性的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也不会往同性恋上想,不仅不会歧视他们,还会关心他们,认为他们必然是有了难处才会让两个同命相连的人相依为命地生活到了一起,人们不仅不会歧视,还会多多地帮助他们,所以说,在我国,没有关于同性恋的歧视与尊重的问题。如果他们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自己的畸形身份,甚至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地搞男女龌龊之事,必然会遭来白眼非议,这不能说是歧视,完全是他们的可耻行为遭来的白眼。因为我们的社会是清净的,还没有达到西方国家的是非难辩的污浊程度,容不得半点沙子。再说了,就是有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相互帮助,没有什么不可的,至于背后做点什么,互相找一些精神上的、生理上的乐趣,都是他们背后的私密,也没有人去追究这个,也能理解。但是,如果这些人中,有人出来主持这个,非要组织起来地宣扬这个,那他就是魔鬼无疑了。虽然这些人能钻法律、人权的空子而能得逞,但自然因果是谁也颠覆不了的,这些人一定会受邪淫因果的回报:身体溃败、家庭畸形、社会受辱、父母蒙羞、祖宗遭唾、晚年凄惨、灵魂堕地狱等等。或许他们的某些不幸、灾祸、疾病、病危时的凄惨景象,甚至是命短,就是由自己的行为造下的。 问:可是在他们的网上,也有不少的人跟帖支持他们,这也成了他们努力宣扬的借口,您怎么理解这些现象呢? 答:中国网民千千万万,上他们网页去的又有多少呢,极少,凡是正义、善良、理性、自尊的人都不会上他们的网页,更不愿留下痕迹,只有那些同类的腥臊蛆虫们,本来在暗地里不敢露面,好不容易看到力挺他们的帖子自然是惊喜万分而疯狂了。人一到了没有羞耻,或是有了遮羞的借口,什么事都可以做的出来,如上大街上搞什么性教育,遭到妈妈泼粪还不知羞,这样的人只有用魔鬼来形容了。如果他们得逞了,甚至他们的议案通过了,不知要有多少家庭分裂、又有多少未婚子女出生、又有多少子女失去父母之爱、又有多少青年生成罪犯、又有多少女性受侵害、又有多少性病泛滥,社会又会乱成什么样子!!!所以说这些人都是魔鬼,是十足的魔鬼呀!!圣洁的父母们愤怒了,为了孩子们,他们做出极端的泼粪行为来抗议,说明已经是愤怒到了极点。可是那些腥臊的魔鬼们一点也感觉不出来,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是社会的悲哀。 问:那我们怎么办呢? 答:不理他们,让他们自己闹去吧,自己不参与就行了,因果不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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